在某天作者們終於討論出一串結果!

沙:剛剛著作權概論中,某某說x!@#$$%︿︿&*。(這是發生在系週會上的事orz)

Hermit:喔0.0,那@#$%︿&*!(@@")(正在討論著作權,終於扯到妖都!)

沙:那......,妖都之後要不要把稿放上去呢?

Hermit:喔,看你呀。把稿放上去話,那就貼初稿的部份,至於改過後的稿......

沙:那麼就不要放上完整稿吧,等之後一切ok在弄吧。

於是,妖都就在系週會上的閒言閒語中,被定案了!

**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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